朱熹「格物致知」的核心思想,是從外在事物中窮究天理,以達到知識與道德的提升。這是宋代理學的重要理論基石,來自《大學》:「致知在格物。」
以下是朱熹對這句話的詮釋與核心意涵:
一、「格物」:窮理於事物之中
朱熹認為,「格物」就是推究萬事萬物之理,例如觀察水的流動、木的生長,從中發現其所蘊藏的「天理」。
格,猶窮也。物,猶事也。
(意思是:格是窮究之意,物是事理、事象。)
二、「致知」:因格物而增長知識與道德覺知
當你透過格物了解事物的本質,你的「知」就能夠更「致」,即更全面、深刻。這種知不只是理性知識,也是道德認知。
三、「理在萬物」:與王陽明「心即理」的分野
朱熹主張「理」是客觀存在於事物之中,學習的目的是從萬物中發現、體認天理。
與王陽明「理在吾心」的主觀性形成鮮明對比。
四、工夫次第:格物 → 致知 → 誠意 → 正心 → 修身 → 齊家 → 治國 → 平天下
朱熹建構了由個人修養到天下治理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路徑圖,其中「格物致知」是起點。
總結一句話:
朱熹的格物致知,是透過探索事物中的天理,以提升道德知識與個人修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