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掉了一個零錢包。
裡面沒有證件,只有一百多元和兩支鑰匙。
當下第一個念頭是:
「掉了,大概就找不到了吧。」
畢竟沒有姓名、沒有電話,也沒有任何可以辨識身分的東西。
沒想到,不到一個小時,警察局竟然打電話來通知我。
我有點納悶:
「可是……我沒有報案啊?」
到了警察局,忍不住問員警,到底是怎麼找到我的?
原來,零錢包掉在我的車子附近。
警方從車子找到線索,再「以車找人」,最後找到了車主。我突然覺得,這件事情很有意思。
一個只有一百多元的零錢包,照理說並不是什麼「大案子」;兩支鑰匙,甚至可能比裡面的錢更重要。
但有人撿到了,有人送到警察局,有人開始想辦法找失主。
不到一個小時,東西就回到了我手上。
有時候,我們對一個城市的感受,不是在宏大的建設裡,而是在這種很小很小的事情裡。
你以為自己只是遺失了一個東西,卻發現這個城市並沒有把你遺忘。
有人替你保管,有人替你尋找,有一套看不見的制度,默默把一個陌生人重新連回他的東西。
這次真正讓我驚訝的,不是零錢包找回來了。而是我沒有報案,警察卻已經開始幫我找了。
也許這就是公共服務最好的樣子——
不是等你開口求助,而是在你還不知道自己需要幫助的時候,有人已經在做該做的事。
一個小小的零錢包,一百多元,兩支鑰匙。
找回的,不只是零錢包,還有我對彼此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