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建議書:建議增加「評分標準對應表」

 


最好在服務建議書第一頁就附上「評分標準對應表」,將招標文件所列的評分項目、配分,以及服務建議書中的對應章節清楚列出。

例如:

評分項目 配分 建議書對應章節 頁碼
計畫執行方法 25分 第2章 執行策略與方法 P.8–18
專案團隊及人力配置 20分 第3章 團隊組織與人力 P.19–25
工作進度與時程 15分 第4章 工作期程 P.26–30
品質管理及風險因應 15分 第5章 品質及風險管理 P.31–38
過往相關經驗 15分 第6章 實績與案例 P.39–45
加值服務 10分 第7章 加值服務 P.46–50
合計 100分

更重要的是,不要只是目錄有對應,而是在各章節中直接標示「本節對應評分項目」及「配分」

例如:

第2章 計畫執行方法
【對應評分項目:計畫執行方法,配分25分】

2.1 需求理解
2.2 執行策略
2.3 工作方法
2.4 預期成果
2.5 創新作法

這樣做的核心不是「迎合評審」,而是讓評分標準 → 建議書內容 → 評審判斷形成清楚的對應關係。

我會把這個原則濃縮成一句話:

「讓評審找得到、看得懂、評得了。」

甚至可以進一步要求廠商做到:

評分項目可定位、配分可辨識、佐證內容可查找、成果效益可判斷。

這對大型、項目很多的服務建議書尤其重要,可以大幅降低評審「看了很多,但不知道這一段到底在回答哪個評分項目」的情況。